昨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介绍少年审判工作情况,
并发布了5起少年审判典型案例,
依法严厉惩治一大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2018年,全省法院依法判决拐卖
妇女儿童、猥亵儿童等犯罪案件218件317人,
其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68人。
2014年9月起至2017年11月,祁某负责主持莆田市荔城区一小学工作。在任职、任教期间,祁某利用其教学便利以及学校负责人身份,多次在教室内,以教女学生操作电脑为由,或在校长办公室以让女学生打扫卫生等为由,对16名被害人(案发时均未满14周岁)实施搂抱、摸胸等猥亵行为。
杨某连系宁德市蕉城区某幼儿园小班保育员,2018年3月,因其看护的小班幼儿不吃午饭、不午睡、吵闹等原因,使用牙签先后刺扎幼儿手臂或手腕、手背等部位。同月20日午休时,为阻止幼儿吵闹、恐吓幼儿,杨某连又用牙签先后刺扎幼儿手心或手背、手腕、手臂等部位,造成幼儿相应部位针眼状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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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还发布了郑某某等人拐卖儿童案,黄某某危险驾驶案,吴某某与陈某某等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等少年审判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