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交办第二十五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38件。其中来电举报41件,来信举报97件。
截至当日,我省已累计收到并移交地方办理的信访件共3580件(含重复604件),已办结2148件(含阶段性办结,下同)。其中——
● 福州892件,已办结590件;
● 厦门387件,已办结216件;
● 漳州480件,已办结293件;
● 泉州683件,已办结357件;
● 三明156件,已办结99件;
● 莆田280件,已办结160件;
● 南平187件,已办结110件;
● 龙岩213件,已办结135件;
● 宁德258件,已办结158件;
● 平潭44件,已办结30件。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多措并举,压紧压实生态环保责任,坚持边督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力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
为抓好涉及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投诉信访件的跟踪落实,省住建厅专门成立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处理工作组,建立跟踪督办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协调解决办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每周对住建领域信访件进行集中梳理交办,对能立行立改的督促属地住建部门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项目建设等需长期整改的 ,定期跟踪进展。
对于反复投诉信访件、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由厅领导挂钩现场督办。建立"生态环保投诉件办理"微信群,省市住建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信访件联络跟踪落实情况。针对信访件反映的带有普遍性问题,在推动解决的同时,检视行业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研究长效管理政策措施。
省海洋与渔业局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相关单位协调配合,摸清渔业家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从严从实抓好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在梳理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问题中,建立信访件清单化管理模式,及时分解、逐一督促各地落实整改,按时报送整改进展,整改一件、销号一件。
针对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尤其是养鳗场尾水排放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局领导带领调研组深入一线专题调研,查摆出主要问题,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资金投入、技术研发、分类整治、宣传培训等各项举措,推动养殖尾水处理后排放,促进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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